日前,主持人朱丹在综艺节目中自曝多年前曾因为一张白纸上的签名,导致自己成了“闺蜜”借款的担保人,被骗光了所有积蓄。
在律师看来,这样的事在代理案件中也屡见不鲜。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胡珺律师就讲述了自己的一位当事人也曾在一张白纸上签字,最终这张白纸变身成了一份离婚协议。以下为胡珺律师的自述……
妻子“网恋”
夫妻匆匆离婚
薛冰和姜丽丽恋爱多年,于2003年5月结婚,同年双方一起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签订合同时,薛冰和姜丽丽各自拿出了自己的积蓄付了首付,其余房款则以姜丽丽的名义向银行贷款支付。姜丽丽提出该房屋要登记自己父母的名字,薛冰也爽气地答应了。
结婚后,姜丽丽一直无业在家,房屋的贷款和日常开销均由薛冰一人承担,但小夫妻俩感情还不错,日子也算过得和和美美。
然而,无所事事的姜丽丽开始沉迷于网络,渐渐地她开始不甘寂寞,时常在网上搭讪一些男士。2006年的一天,姜丽丽与网上结识的恋人一起逛街时,与薛冰不期而遇……
薛冰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遭此打击,觉得面子和自尊心上实在过不去,虽然双方感情一直不错,但还是迅速到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
事件起因
白纸上签了名
虽然通过协议离了婚,但是对于财产问题,两人其实并未作出明确处理,两人甚至依旧共同居住在这套房子里。直到2008年,姜丽丽结交了一新男友并且怀了孕,薛冰才从该房屋内搬出。
2012年8月,该房屋正式办出了产权人为薛冰、姜丽丽及其父母四人的房产证,而薛冰也不得不在父母的催促下和姜丽丽商谈如何分割房产。
每次商量时,姜丽丽的姿态都放得很低,只是一味地哭穷,说自己的男朋友不肯给她钱,她还要抚养孩子。姜丽丽的意思是希望拿到房产,但是给薛冰的相应补偿需要等到她有钱了再给,双方还就支付给薛冰的补偿款进行了讨价还价,可是具体的数额一直没有确定下来。
2012年9月的一天,薛冰在姜丽丽的要求下作为产权人之一来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协助办理了姜丽丽和男友未婚生子的户口迁入手续。
从派出所出来后,姜丽丽再次与薛冰商议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一事,姜丽丽一边哭哭啼啼,一边以要开具免税证明等理由劝说薛冰,让他在一张白纸上签个名。
而薛冰也居然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就顺从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这次之后,姜丽丽那边忽然就没了消息。薛冰几次联系姜丽丽谈房子分割的事,对方总以各种理由推脱。
中了圈套
急寻律师帮助
某一天,薛冰再次上联系姜丽丽,对方表示:“我不会再给你什么补偿了,因为已经有你的书面承诺,你放弃了房产份额。”薛冰听得是一头雾水。
追问之下,姜丽丽干脆把话挑明了:“上次你不是自己都签过字了么?”
薛冰这才意识到,上次那张签了自己名字的白纸根本不是用作办理免税证明的,而是被姜丽丽炮制成了一份他放弃房产份额的承诺书,自己完全中了前妻的圈套。
无奈之下,薛冰通过朋友辗转找到了我寻求应对之策。
初步确认
接受委托诉讼
为了验证薛冰说法是否真实,也为了帮他寻找有力的证据,我让他在我面前给姜丽丽及其母亲打了电话,并且事先计划好了交谈的焦点内容。
姜丽丽的母亲电话里只字未提书面放弃一事,仍旧一再承诺有了钱会补偿给他。而姜丽丽本人虽然有所警惕和防范,但对薛冰多次提及他曾在白纸上签字一事,均未作出任何否认。
虽然我们当时还没有机会看到这张签了名的白纸到底被姜丽丽做出了怎样的文章,但在基本确认当事人所言为实的情况下,我接受了薛冰的委托,代理其起诉解决与前妻及前妻家人共有房产分割一事。
在等待开庭传票期间,我们意外地收到了姜丽丽起诉薛冰的材料。原来,姜丽丽不知从哪里打听到薛冰准备起诉她,干脆来了个先下手为强。
姜丽丽在诉状中说,双方已经于2012年9月签订了一份离婚后补充协议,薛冰自愿放弃房产上的权利,但事后又反悔了,所以通过诉讼要求薛冰履行过户手续。
在法院寄来的材料中,我们终于第一次看到了这份由签了名的白纸炮制出的重要证据。这份抬头为“自愿离婚补充协议”的文书内容非常简单,除了表明房屋的地址,现有产权人之外,仅有一句:“现男方薛冰与女方姜丽丽于2006年1月离婚,男方薛冰自愿将上述房产中属于薛冰的产权份额赠予姜丽丽所有。”底下是双方的签字和时间。
要求鉴定
法官当庭同意
薛冰反复强调除了签名,所有文字他之前都没有见过。而我也发现,这份手写的“自愿离婚补充协议”的标题和正文内容明显不是同一个人的笔迹,我让薛冰辨识后,他也断定正文和标题都不是姜丽丽的笔迹。
很快,法院将两案合并审理,进行了庭审。在法庭上,这份书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成了本案的争议焦点,姜丽丽本人没有到庭。
在质证过程中,我除了要求其代理人出示协议原件外,还要求其陈述上述文书签订的过程,并要求其确认每一部分的字迹是由谁书写的,而代理人却是一问三不知。
当我们提出这份书证是在当事人签字的空白纸上签字时,还遭到了该代理人的嘲笑,对方强调这是“白纸黑字”。幸好我们有事前准备好的录音,法官当庭听过录音后,要求姜丽丽的代理人确认事情的真伪,代理人表示要庭后向其委托人核实。
我又从社会常理、书写人非原被告当事人等角度分析了该书证系伪造。我方提出进行笔迹鉴定和测谎这两项请求,法官当庭同意了我们的申请,并表示先对书证上的字是否为姜丽丽所写,以及所有字迹是否同一时间形成这两项内容进行笔迹鉴定。
对方道歉
双方达成协议
一个月后,由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意见书到了法院,法官再次组织开庭。鉴定结论为:送检样本的主文非姜丽丽所写,且标题和主文的字迹不是用同一书写工具在同一时间书写形成。
这一次由于事关重大,所以姜丽丽本人也到庭参加了庭审。
面对这样的鉴定结论,她终于向法官坦承这份离婚补充协议确实是她听从了朋友的建议,在让薛冰签了字的白纸上请人写的。她在当庭认错的同时,表示愿意进行调解,只是自己经济不宽裕,希望薛冰可以念及旧情降低要求。
看到痛哭的姜丽丽,薛冰再次心软了,同意在姜丽丽支付较少补偿的情况下放弃自己在该房屋上的份额。
这起最初看来十分棘手的案子,终于通过笔迹鉴定找回了真相,但作为律师我还在很多案子里遇到过因为笔迹形成时间间隔较短等原因无法鉴定的情况。
通过这一案例希望提醒大家,在任何文件上签字,都意味着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因此在签字时一定要十分慎重,必须充分了解签字的法律后果,尤其不要签在空白页面上,以防被人设计利用,导致不必要的麻烦。(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作者 | 胡珺
来源: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