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池州市贵池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https://gc.unsvs.com:8006/报名登记:2024年5月10日至5月20日,片区内居民子女,其父母登录“池州市贵池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真实准确填报上传房产、户籍等相关信息和有关材料(每名适龄儿童限报1所学校)。
在招生计划内主要采取“先网上报名再分批录取”“自主选择与摇号录取结合”办法进行,具体办法和步骤如下。
(一)片区内居民子女招生(具体流程见附件2)
1.报名登记:2024年5月10日至5月20日
片区内居民子女,其父母登录“池州市贵池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真实准确填报上传房产、户籍等相关信息和有关材料(每名适龄儿童限报1所学校)。
2.线上审核:2024年6月25日至7月21日
3.招生录取:2024年7月8日至7月22日
因网上报名填报上传虚假错误信息和材料等导致线上审核未通过的适龄儿童,一律由区教体局视情况按规定及时调整到正确学区学校,或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二)非片区内居民子女招生
1.报名登记:2024年5月10日至5月20日
非片区内居民子女,其父母登录“招生平台”,真实准确填报上传房产(含无住宅房产证明)、户籍、城区经商务工等相关信息和有关材料(每名适龄儿童限报2所学校,分别是第一志愿报名学校和第二志愿报名学校)。
2.线上审核:2024年6月25日至7月21日
3.招生录取:2024年7月22日至8月3日
非片区内居民子女的录取在片区内居民子女和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录取结束后进行。主要按照“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报名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和“报名人数大于报名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的摇号录取”的方式,分第一志愿报名学校录取、第二志愿报名学校录取两个录取阶段。第一志愿优先参与录取。同一志愿中,按照“‘三代同住’房产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三代同住’房产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在城区经商务工的”顺序依次录取。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均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回原籍就读,或由区教体局视情况统筹安排到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定点学校(齐山小学)就读。
(三)民办学校招生
1.报名登记:2024年5月10日至5月20日
民办学校面向全区自主、同步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适龄儿童父母登录“招生平台”,真实准确填报上传户籍等相关信息和有关材料(每名适龄儿童限报1所学校)。
2.线上审核:2024年6月25日至7月2日
3.招生录取:2024年7月3日至7月8日
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当报名的人数小于或等于报名学校招生计划数的,按规定直接录取;当报名的人数大于报名学校招生计划数的,采取摇号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不得再参加其他公办和民办学校的招生。
摇号未录取的适龄儿童,符合片区内居民子女(非片区内居民子女)入学条件的,其父母须在2024年7月10日至7月14日登录“招生平台”真实准确填报上传相关信息和有关材料(逾期不再接受信息和材料修改申请),继续参加“片区内居民子女(非片区内居民子女)”的“线上审核”和“招生录取”。
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有剩余的学校,可在公办学校招生结束后再次通过“招生平台”自主招生,但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不得招收已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否则不予登记学籍。
(四)政策优待人员子女招生
属于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民警子女的,按规定由相关部门审核汇总后,于2024年7月10日前报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逾期不再受理。
属于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绿卡持卡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徽商服务卡持有人子女的,按规定由适龄儿童父母携带相关材料,于2024年6月30日前到区教体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逾期不再受理。
政策优待人员子女须参加2024年5月10日至5月20的“片区内居民子女(非片区内居民子女)”网上报名登记。符合《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审核要求》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不符合《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审核要求》的,继续参加“片区内居民子女(非片区内居民子女)”的“线上审核”和“招生录取”。